前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带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的北京文化公司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称文网文证,是指经文化厅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分类: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文网文?
游戏产品(虚拟货币交易/虚拟货币发行)
音乐娱乐产品
动漫/动画产品
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
美术品/艺术品
展览、比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