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海南落户
为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海南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可凭在海南省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生补贴标准为3.6万元一年;硕士生补贴标准为2.4万元一年;本科生补贴标准为1.8万元一年,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在海南省上年度收入30万元以上且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就业人才
政策内容:
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可在本省就业地或居住地城镇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单位工资表证明、银行收入证明、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所得税缴税凭证。
在海南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扶持产业
政策内容:
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员需经省级主管部门认证后,可在本省就业地或居住地城镇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省级主管部门认证书、社保清单。